停止適用「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

  • 資料來源:https://dep.mohw.gov.tw/DOMA/cp-2708-77903-106.html

一、前行政院衛生署99年6月21日衛署醫字第0990208572號公告「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自即日停止適用。

二、醫療機構應將所訂掛號費收費額,於機構明顯處揭示。

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基於保障民眾就醫權益,得請轄內醫療機構陳報其掛號費調整情形。

自113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至27,47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83元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於112年9月8日召開第38次會議,經勞、資、學、政四方委員討論,獲致結論:自113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由新臺幣(以下同)26,400元調整至27,470元,調升1,070元,調幅約為4.05%;每小時基本工資則比照每月基本工資之調幅,由176元調整至183元,調升7元。

全案將由勞動部陳報行政院核定。

勞動部新聞稿: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63362/post

【最新消息】2021勞保紓困貸款申請開跑!勞工10萬救急金申請管道、每月還款金額一次了解

以下資訊連結來源:
https://www.edh.tw/article/26266

【早安健康/李宇涵報導】快過年了,為幫助經濟困難民眾在過節前能喘口氣,勞保局一年一度的勞保紓困貸款將在1月8日開放申請,每人最高可貸款10萬元,至多可申貸3年,年利率降至1.28%,共開放20萬個名額。不過,並非所有國民皆可申請,仍有條件限制,一起來了解你是否符合貸款資格、申請方式與注意事項吧!

勞保紓困貸款申請4條件須符合

說到紓困貸款,多數民眾會聯想到去年經濟部推出一系列的紓困方案,其本質為幫助「受到疫情影響而有經濟困難」的國民;但勞保紓困貸款是勞保局每年都會推出的紓困措施,其全名為「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針對短期經濟有困難的「勞工」,資金來源出自於「勞動基金」,也就是勞工每月扣繳的勞保費用。

勞保紓困貸款每年提供20萬個名額,幫助具有勞保身份的民眾度過經濟難關,每人限申請一次,若重複申請將取消其資格,除此之外,需要同時符合下列4項條件,才可通過申貸:

  1. 生活困難需要紓困
  2. 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受理申請截止日:2021/01/22)
  3. 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
  4. 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以上4項條件者,但已經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的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保補償金的民眾,不能申請勞保紓困貸款;不過,如果現在並未加保中的勞工,符合上列4項條件,仍可以申請。 (編輯推薦:勞保費率將漲至11.5%,需多繳多少錢?退休不只靠勞保年金,達人3招自救)

申請方法有3種,申請期限至1月22日

今年勞保局委由土地銀行辦理,申辦時間自1月8日至1月22日,有三種申請管道,包含臨櫃、線上申請與郵遞;除了網路申請不需檢附掛號回郵信封外,各申請管道皆需檢附 申請書、 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票)、 被保險人印章、 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二份,以及 健保卡(或駕照)正本及正、背面影本一份。各管道申請流程如下:

  • 臨櫃:備妥上述文件,親自向分行提出申請,若因傷病而無法親自到場辦理,需檢附委託書、醫療機構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受託人印章、身分證正、影本。
  • 線上申請:到土地銀行入口網站,上傳採清晰的身分證反面、健保卡正面影像檔。
  • 郵遞:備妥上述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核定通過後,需親自到原申請分行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勞保紓困貸款怎麼還?一個月需還多少金額?

由於勞保紓困貸款目是為了緩解勞工經濟困難,相較於一般銀行,其還款利率較為低廉,今年貸款年利率自1.39%下調至1.28%,最多可貸款3年,並且前6個月是寬限期,只要繳納利息,不需負擔本金;至第7個月開始才需要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舉例來說,貸款10萬分3年攤還,依照目前1.28%年利率計算,那麼第一個月至第六個月只還息107元,第7個月開始每月需繳3389元。 (編輯推薦:勞保生育給付一次給2個月薪水!孩子出生後5年內都可領,申請條件管道懶人包一次看)

若沒還貸款將會影響日後權益,勞保局提醒,若未按期正常還款,未來請領保險給付時將會扣減未償還的金額,直到貸款本息足額清償為止,為了保障退休後的經濟生活,每月按時繳交才可讓自己老後無虞;另外,貸款會直接撥入被保險人帳戶,政府不會要求操作提款機辦理,若對勞保紓困貸款有疑問,務必詢問承辦機構,不要委託他人代辦,以防錢財遭詐。

申請勞保紓困貸款注意事項

一、審核時間有多久、何時可以領到錢?

勞保紓困貸款審核時間依照申請管道有些許差異:

  • 臨櫃申請:貸款資格經審核通過後7個工作天內,由土地銀行將款項撥入帳戶,若申請人未完成對保手續,則在對保完成後約7個工作天內撥款。
  • 線上申請:完成網路簽約及對保手續者,將由代辦銀行將款項撥入帳戶
  • 郵寄申請:申請人可至土地銀行入口網站,點選110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網頁,查詢核定通知,若已通過核定者,在核定日起30天內備齊相關文件,親自到原申請的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手續,審核通過後約7個工作天內,由土地銀行撥款。

二、沒收到核定或撥款通知怎麼辦?

勞保局表示,審核通過與撥款通知皆以「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通知,因此,申請人務必提供正確的聯絡資訊,千萬勿設定拒絕行銷的防火牆,以免阻擋信件。

三、向土地銀行申請有限制嗎?

勞保局表示,只要是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的金融機構(可查詢 土地銀行入口網站),皆可受理申請,不受戶籍地或工作所在地影響,申請貸款不需要繳交任何費用。

四、若被銀行列為警示戶可以申請勞保紓困貸款嗎?

勞保局表示,警示戶仍可申請勞保紓困貸款,但是需由借款人另再開立一存款帳戶,供貸款撥款入戶及代扣繳貸款本息用(該帳戶僅能臨櫃辦理存款及提款,不得使用電子通路服務)。

五、非本國籍人可以申請勞保紓困貸款嗎?

勞保局表示,申請勞保紓困貸款需檢具身分證(正本),且身分證是代辦銀行對保必要文件,因此,未取得身分證的外籍人士不得申請勞保紓困貸款。

【政策上路】勞保最低薪資調漲至23,800元

基本工資自109年1月1日起從每月23,100元調整為23,800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配合基本工資調整,投保薪資第1級修正為23,800元,餘各投保薪資等級之金額均予維持,修正後分級表仍為16級。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部分工時勞工及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月投保薪資增訂23,100元等級,其餘等級及月投保薪資下限均維持原規定未變動。

配合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修正,本局將自109年1月1日起主動調整108年12月份月投保薪資為23,100元全時工作之被保險人(部分工時、職業工會低收入會員、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除外),保險費自當日起按調整後金額計收。

投保薪資調整通知函將印製於108年10月份保險費繳款單背面,同年11月下旬寄發投保單位,同時公告於本局e化服務系統。經本局調整投保薪資的被保險人明細資料,將載於109年1月份保險費繳款單(109年2月下旬寄發)之本月有異動被保險人計費清單(網路申辦單位請至本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下載),屆時請詳細核對,並儘早於保險費繳款期限前反映不符事項。

投保單位於108年12月1日起申報全時工作之勞工月投保薪資調整或於109年1月1日起申報渠等加保時,請自23,800元起申報。

109年1月1日起適用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保險費分擔金額表」,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li.gov.tw/)首頁「大家常用的服務」\「常用書表下載」專區查閱、下載,亦可至該網站首頁「便民服務」\「簡易試算」\「勞保、就保個人保險費試算」專區試算應分擔之保險費。

【福利資訊】2至4歲育兒津貼8月起申請 40萬幼兒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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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放對象

    2至4歲育兒津貼補助對象為實際年齡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各月份受理區間按此)的我國籍幼兒,且符合下列情形者:

    • 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最近年度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稅率均未達20%。
    •  未正在領取照顧該名幼兒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幼兒未就讀公共化幼兒園(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特教學校)或準公共幼兒園。
    •  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 實施時程

    自108年8月起實施,並自8月1日起受理申請。

  • 應檢附文件

    由幼兒之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 2至4歲育兒津貼申請表(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各縣(市)申請表按此下載
    • 幼兒及申請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如為外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 幼兒或申請人(父母其中一方或監護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第3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
    •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但代理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
  • 申請地點

    由幼兒之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檢附上列文件,至幼兒戶籍所在地的下列地點提出申請:

    • 嘉義市:請親送或郵寄至聯合里辦公處。
    • 其他21縣(市):請親送或郵寄至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
  • 發給基準
    • 一般家庭:每名幼兒每月發給2,500元。
    • 第3名以上子女:該名幼兒除原有的2,500元外,每月再加發1,000元,共計3,500元。
  • 撥付時間

    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政府將自受理申請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育兒津貼至申請人指定帳戶(父母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

  • 諮詢專線:0800-205-105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30~18:00

【新制上路】推動分級醫療,落實雙向轉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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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推動分級醫療,衛生福利部於106年2月18日正式公告調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與急診費用,本次部分負擔將自106年4月15日起實施新規定,經轉診至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調降40元;未經轉診至醫學中心看病,門診部分負擔調高60元。

西醫門診基本部分負擔
醫院層級 經轉診 未經轉診
現行 調整後 現行 調整後
醫學中心 210元 170元 360元 420元
區域醫院 140元 100元 240元 240元
地區醫院 50元 50元 80元 80元
診所 50元 50元 50元 50元

至醫學中心急診,於完成急診診療後,依檢傷分類為3、4、5級者之部分負擔調高100元。

檢傷分類 部分負擔金額
現行 調整後
1級、2級 450元 450元
3級、4級、5級 450元 550元

二、分級醫療目的為導引民眾就醫習慣改變,以提升效率及促進醫療院所提供醫療服務內容的差異化與分工合作。六大策略分別為: 提昇基層醫療服務量能、導引民眾轉診就醫習慣與調整部分負擔、調高醫院重症支付標準,導引醫院減少輕症服務、強化醫院與診所醫療合作服務,提供連續性照護、提升民眾自我照護知能及加強醫療財團法人管理。

三、本次部分負擔調整目的不在增加健保財務收入,而是建立制度。本次調整有降也有升,希望藉此建立有效的轉診制度。為利轉診作業,中央健康保險署與消基會、病友、工商、工人、醫界等團體,協商完成新版「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明訂民眾及轉出(入)院所作業規範如下:

1.特約醫院、診所對需要轉診之保險對象,應開立轉診單,並與民眾確認後再安排就醫,轉診單內容應包括接受轉診之特約醫院、診所名稱、地址、電話、開立日期、診療科別,並經開立之醫師簽章;並於開立前,得洽接受轉診之特約醫院、診所提供就醫日期、診療科別及掛號等之就醫安排。

2.接受轉診的醫院、診所應有轉診設施及人員,為需要轉診之保險對象,提供適當就醫安排,並視需要,保留一定名額予轉診之病人。接受轉診之特約醫院、診所,應將病人之初步診療處置情形,回復原診治之特約醫院、診所。

3.民眾應於轉診單有效期限內至轉診醫院轉診櫃檯接受就醫安排。民眾經轉診治療後,病情已無需在接受轉診之特約醫院、診所繼續接受治療時,得回原診治醫院診所接受後續追蹤治療。

資料來源: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9&menu_id=1121&webdata_id=5296&WD_ID=1121